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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驾驶员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报表制度与处理制度等制度;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廊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7、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及技术等级证明;
8、为旅客投保承担人责任险证明;
9、其它说明符合经营条件证明材料。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的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承诺书;
5、该班线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证明;
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线路的,除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1、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4、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