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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
审
批 |
1、受理
2、现场勘察
3、发审批表
4、初审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西江河干流兴建的工程需报区水利厅、珠江水利委审批,我局为初审) |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申请书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及防洪部分的方案4、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5、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6、重要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详全的防洪评价报告7、工程总体图(含上下游影响河段),比例尺要求1/500—1/5000,图中绘入拟建工程及管理范围,并注明经纬度8、拟建工程上下游影响范围的河段纵、横面图(纵坐标1/100—1/200,横坐标1/500—1/1000)。纵断面图应标明河床底高度和各计算频率洪水线;横断面除标明河床底和变化较大部分高度外,应标明各种计算洪水频率的洪水位及工程顶部高度和有关尺寸9、洪水计算应包括泥建工程前后河段20%、10%、5%、2%、1%的洪水分析、调洪演算过程和成果,兴建前后河段回水曲线的推求及成果,计算河段各代表断面的壅高值10、拟建工程的设计说明及附图中码头、桥梁工程的纵剖面横断面图应标明河岸(堤防)的内外坡角的自然坡比,不应用折断线缩图。港口工程纵横面应包括港池开挖范围、深度,其平面图应包括排水管道的高度及污水处理系统,工矿物质仓库存放地、生活区、转运场地等。11、工程的环境影响分析应包括工程完成后上下游河床及两岸的冲刷、淤岸的影响范围、防治措施。12、拟建工程涉及染失、淤积的应有环保、港监、城建、防汛等部门的审批意见拟建工程涉及上游淹没、搬迁安置的,应具备调查报告、安置去向、乡村协议,县以上政府的审查意见等。 |
15 |
免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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